根据工作安排,经凉山州国资委研究决定,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采购1家采购代理机构开展2026年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项目复查工作采购相关事宜。特诚邀符合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范围
凉山州国资委就2026年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项目复查工作采购代理服务开展比选工作。
项目名称:2026年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项目复查工作采购代理服务比选
二、服务期限
2026年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项目复查工作采购工作完成。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州国资委通报;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在凉山州财政局完成公司备案(提供场地验收表复印件);
9、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11、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存在《凉山州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4日—2026年4 月20日(5个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方式:参加本次比选的采购代理机构须将盖章签字后的报名资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到邮箱2443379112@qq.com。比选报名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3、报名要求:报名包含资料含:①单位介绍信;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申请人将以上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比选人将比选文件发送至比选申请人填报的邮箱中。本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必须提供,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提供。
4、我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10:00前;
2、比选文件递交地址: 凉山州国资委7楼会议室 ;
3、比选文件递交方式:比选文件须盖章签字密封递交(一式叁份),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不予受理。(参与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无须参会,递交比选文件后即可离场)
4、比选时间:2026年4月21日10:00。
六、比选办法
按照《凉山州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成立比选工作小组并报单位批准后,在凉山州国资委咨询专家库中随机选取采购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委员会按比选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比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评审委员会专家及所在单位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公平情形的,应当回避。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凉山州国资委官网发布(https://gzw.lsz.gov.cn/)。
八、结果公示
比选结束后,在3日内通过凉山州国资委官网(https://gzw.lsz.gov.cn/)对比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九、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凉山州国资委
地 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0834—2180025
十、其他
参选的代理机构编制比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