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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废止失效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有效性:  来源:国务院国资委法规局 时间:2026-09-1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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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对截至2025年底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6年第1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14件,修改规范性文件5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doc

      2.修改的规范性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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